云集B轮融资1.2亿是蚍蜉撼树,与拼多多有本质不同

云集刚刚在4月23号拿到1.2亿美元B轮融资,加上拼多多快速崛起,社会和主流媒体开始认真琢磨起了社交电商。

新京报做了报道,到企业工厂去参观,找行业里的人交流,主要研究拼多多、云集、环球捕手这几个代表。最后问我:怎么看待这几家“社交电商”的火爆现象?

我是做营销的,商业评论不是自己的主业,当然过去也“不务正业”的做过评论,歪打正着,却打脸大佬,所以有人说我太狂了……今天可能又收不住了。

《转型王道》一书阐述了我对社交电商前景的乐观判断和基本的方法论,但云集这类模式我一直不看好,我的论断过去已经说过多次。

简单概括,其弊端至少有这个三个:

1、平台销售给用户(客户、经销商、代理)的是发财梦。

2、经销商销售给消费者的也是发财梦,因为主要目的是要让消费者消费然后也变成经销商。

3、所有人都为“发财”而来,注重的是如何去发展下线(代理),当“发财”成为主打产品而很难兑现的时候,必然是泡沫,是泡沫总会破灭。

云集拿到B轮融资,这是社交电商真的是蓄势后的爆发,还是资本的意淫?这个我不清楚。新京报的老师说他也有同感,因为不管是拼多多还是云集口碑都不好。

其实我内心的声音,更倾向于后者——这很可能是资本的意淫。拼多多的火爆是真,云集捕手的火爆多半是臆想,资本可能是看到拼多多的发展(估值近150亿美金),觉得同为“社交电商”云集也有巨大的机会。

拼多多的成功离不开社交分享,但拼多多的社交分享是基于“消费”,分享者分享能获得即时奖励,比如邀请朋友砍几刀降价多少,某些商品开团后让朋友一起买,然后就能以较低价格买到产品。拼多多把“分享机制”做的很扎实,文案也相当优秀。

再看云集,先交365元管理费,然后在平台消费有一点优惠,发展下线能获得部分收入。它的分享,多半是基于“发财”,“消费者也是消费商”“分享经济”等术语逼格很高,但基本都是唬人的。

如果云集能让人发财,那是有希望成功的,但实际上它做不到,至少90%的参与者都会扑空。

任何商业模式能够存在,肯定是创造了新的价值(一些还降低了成本),拼多多云集都能创造价值,但云集能创造的价值不够“分享”。

拼多多的主要弊端在于供应链(产品质量问题),售后体系也不完善,还有一个风险就是微信是否会拿它开刀(腾讯是众多投资方之一)。诱导分享不明显,说到底还是产品质量和售后,如果负面太多有人闹,微信和监管部门拔刀可能性大。

云集的产品质量基本不会出问题,它的主要风险来自政府监管,特别是出现较大负面,基于三级分销的“分享”机制就会躺枪,不管是不是涉嫌传销,都会被戴上这顶帽子。之前已经吃过一张罚单了,下一张飞来的可能性仍然存在,甚至更严重。说到底,最根本的还是这种模式创造的价值有限,对人错误引导(误导)广泛存在,参与者很高期望到很失望产生的负能量很大。

那些负能量就如人体的癌症,会潜伏,控制不好就会变大会恶化。

资本一直不看好微商,因为微商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太大。要是看好平台型三级分销形态的社交电商,在一定程度上是罔顾商业底层规律,终将被规律抛弃。

这次我又与大佬们观点对立,希望时间证明我是错的,毕竟我不靠这个吃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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